党员干部同志们
你们好: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我们面临的共同主题。为实现黄山市“一强三大”中建设生态大市的目标,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保护生态建设成果,造福人类社会,为了你的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带头遵纪守法。我县已于3月3日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严令在3月3日至4月30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希望你带头管好自已的家人,自觉遵纪守法,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二、带头树文明祭祀新风。党员干部要采用送鲜花等方式祭祖,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崇高形象。
三、带头扑救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党员干部在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发动群众上山扑救,并服从当地防火指挥机构指挥。
对森林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者,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按法依纪给严肃处理。
县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559—6512542、12119
歙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00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