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铁路公安处与桂林学校签订《路校安全协议》效果好 |
作者:汪仙风 发布时间:2007-06-30 来源:县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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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歙县桂林中心学校在期末教育教学大检查中了解到,近来了南京铁路公安处绩溪县车站公安派出所与桂林中心学校竦口小学、新管小学等签订《路校安全协议》,双方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护路防伤意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南京铁路公安处绩溪派出所分别与桂林中心学校铁路沿途的竦口小学、新管小学等4所小学分别签订了《路校安全协议》,明确了双方安全责任。桂林中心学校领导王继勉历来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要求沿途各校积极配合南京铁路公安处民警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每学期南京铁路公安处绩溪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都要到相关学校,利用广播、板报、录像、宣传图片等各种形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铁路安全常识教育,并赠送了文具盒、练习本等文化用品;桂林中心学校铁路沿途各小学坚持做到对上学、放学途经铁路的学生进行路队长护送制度,组织集中通过道口,积极有效地配合民警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对表现好的路队干部和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正是因为南京铁路公安处与桂林中心学校双方齐心协力认真履行安全责任,所以桂林中心学校中小学生能够自觉维护铁路安全,没有发生一起铁路安全伤亡事故,并认真做到“五个不”:即一是不钻车、爬车、跳车和无票乘车;二是不在铁路上玩耍、行走和拣拾物品;三是不击打列车和在铁路上置放障碍物;四是不偷拿路材路料和毁坏拆卸铁路设备;五是不在铁路边放牧牛、羊牲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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