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在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中设立“人大代表示范户”、“人大代表示范岗”和 “人大代表创业基地”,鼓励人大代表带头创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推动经济发展的示范作用。 该创业活动规定: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凡模范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从事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其它经营户、科技示范户,热心帮助3户以上群众走向富裕的,均可申报“人大代表示范户”;凡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岗位,爱岗敬业,团结协调,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均可申报“人大代表示范岗”;凡创办领办具有较大规模的各类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法经营,经济效益较好,积极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示范带动功能的,均可申报“人大代表创业基地”。各级人大代表自行确定具体的争创目标,并填报《争创人大代表示范户、示范岗和创业基地申报表》。由县、乡人大按照“成熟一个,确认一个”和分级确认的原则于每年10月份集中组织授牌。
人大代表创业活动将载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优秀人大代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在每年县人大例会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