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交建杯”文明县城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窗口行业,徽城镇党委:
为全力争创全省首批文明县城,根据县委歙发〔2007〕7号《中共歙县县委、歙县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及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规划,县委组织部、县文行办、县总工会决定举办“交建杯”文明县城,从我做起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演讲内容: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内容及本人的实际,围绕“争创文明行业(单位)、争做文明职工(干部)”这一主题,以生动的事例,反映本行业(单位)职工追求“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和优美环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从而展示本单位、本行业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奉献社会的精神风貌。
2.参加人员:全县各口、系统及所有窗口行业干部、职工。
3.比赛程序:以各口、系统和行业为单位,要求全县各单位、系统及窗口行业在开展同一主题比赛的基础上,推荐1名选手参加全县决赛。
4.比赛时间: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7月10日,由各口、系统和行业进行预赛;第二阶段,从7月10日至7月20日,由各口、系统和行业单位将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和演讲稿一式八份送县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联系电话:6532517);第三阶段,7月底前进行总决赛,总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设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6.比赛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县城,从我做起”演讲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促进本单位、本行业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名单请于6 月28日前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要主动牵头抓好此项工作,并通过开展该项活动,宣传塑造歙县各单位干部、职工讲文明、树新风、重素质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文明行业和文明职工(公务员)先进典型,从而激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为争创全省文明县城,构建和谐歙县贡献力量。
附:《“交建杯”文明县城 从我做起演讲比赛规则》
歙县县委组织部 歙县总工会
歙县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