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杯”文明县城 从我做起演讲比赛
规 则
一、参赛选手必须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台风端正。
二、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演讲,要语言规范,口齿清楚,声音洪亮,使用普通话。
三、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选手应提前作好准备,凡主持人宣读上场选手号码后3分钟未能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四、每位演讲者的时间必须控制在6分钟之内,每超时30秒扣0.05分,不足30秒的按30秒计算。
五、比赛设评委7人,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比赛评分采用10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遇选手得分相同,则看小数点后第三位,再相同则看首席评委的打分确定。
六、为保证公平,统一评分尺度,在前三位选手演讲结束后,有评委进行综合评议后,分别评出前三位选手的得分,然后进行亮分,以后的每位选手得分按比赛顺序由评委现场逐一打分并亮分。
七、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3分):主题突出(1分),观点正确(1分),联系实际(1分)
2.语言表达(2分):语言流畅(1分),普通话标准(1分)。
3.演讲表情(4分):节奏恰当(1分),仪态大方(1分),台风端正(1分),肢体语言准确(1分)。
4.综合印象(1分)。
八、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服从评委的评判,若有异议,可通过本单位领队向比赛主办单位反映,选手不可擅自找评委理论。
九、比赛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和评委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