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歙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即日起,开始启动首批选拔与表彰工作。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打破单位所有制性质、人员身份以及职称、资历、学历、户籍等限制,突出技术创新,凡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与推广等领域以及长期工作在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第一线,近3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县拔尖人才是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的,授予在我县企事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县级最高荣誉称号。选拔工作每三年组织一次,每批20人,享受期为三年,并对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由县委、县政府与其签订三年目标责任书,每年一考核,并建立考绩档案。享受期内,除享受规定的津贴外,还享有科研经费资助、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健康体检、外地疗养等项优惠待遇。享受期满,保留荣誉称号,对取得新的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符合再次选拔条件的,可以作为下批人选,打破了选拔制度的终身制。
此举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旨在大力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入激励创新机制,培养造就一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年新气象,两年新崛起,三年新跨越”目标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