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构成:
项目共建“一池三改”沼气池1800口,在9个乡镇22个自然村中建设,其中长陔乡270口,武阳乡64口,新溪口乡237口,岔口镇165口,王村镇236口,街口镇359口,小川乡220口,桂林镇120口,郑村镇129口。
二、指导思想及方案特点: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整洁的农村沼气建设更为重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中,农村沼气户用数要大于或等于30%。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对农产品质量越来越高,发展生态农业,生产无公害安全农产品已成为社会的强烈要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是农民通过建造沼气池,充分运用沼气的综合利用技术,建立猪—沼—桑(茶)、猪—沼—粮(果、菜、鱼)等多种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民增收的目的。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建设,除经济增收外,还能从整体上提高农村的科学文化水平,对改变农村生态环境特别是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通过项目建设,使建沼气池农户应用猪—沼—粮(茶、果、桑、菜等)生态生产模式,进行生态种养业,最终达到国家提出的“家居温暖清洁化、庭园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生态家园三化标准,使农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三、补助标准:
国家补助标准:沼气单灶及配件一套201.50元,密封剂一公斤13.50元、抽渣器一个8.50元、标志牌一块6.50元、技术工工资310元、水泥补助260元,合计800元整。
农户自筹:砂石料;水泥;抽渣管;挖池工;浇池粗工;技工伙食;配件材料不足部分。
四、施工人员:
项目建设坚持职业准入制度,沼气生产工须持有资格证书,鼓励技术水平过硬、工作责任心强的技工,采取以师带徒,组建专业化施工队伍。对责任心不强、不按程序施工的技工,坚决取消施工资格。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期限为2007年6月1日—2008年3月31日。
六、项目实施:
1、组织领导。
在县国债沼气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领导组对工程进度、质量实施督查。
项目乡镇分别成立项目领导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乡镇确定一名领导专职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好建池户,安排好、组织好挖池建池顺序及物质发放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有领导管,有具体人抓,层层落实,把工作做实,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明确责任。
项目实施,以乡镇、村为主体,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责任书,明确乡镇的主要职责,乡镇要切实发挥村干的积极作用,抓宣传发动,抓挖池建池秩序,按时间要求抓建设进度,同时在物质管理上要准备仓储间,存放灶具及配件,确定物质保管人员,建立物质进出库档案和建池户档案。
县农业委所属的能源办主要抓建池技工调剂,建池质量,灶具、配件的调度。负责资料收集、项目管理、项目进程、项目指导、项目总结等项目工作。只有责任明确了,才能有效地保障项目的实施,确保建池质量。
3、抓典型示范。示范的带动不仅能给群众直接的认识,同时对规范建池标准,保证建池质量和标准意义重大。唯有现实,群众才眼见为实,从而激发群众积极性,因此项目乡镇要确定示范村、示范户,以供建池户观摩,提供无形且具说服力的宣传。各乡镇要抓好全面发动,建池户要相对集中,形成规模。
4、抓好督促检查。县能源办要及时掌握情况,通报全县进度,领导组成员适时召开会议,现场督察,对进度慢的要通报,对质量好,进度快的要表扬。
5、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方式分县级自验和省市级验收两种。自验方法是根据国债项目管理每池必到的要求,项目乡镇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由乡镇打验收报告至县农业委(附报建池户汇总表、物资发放表、档案卡),农业委即派项目管理人员对上报数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后,对已验收沼气池,发放水泥补助款至乡镇,由乡镇发放,上报水泥补助款发放表、水泥补助款汇总表。
省市级验收另行安排。